一、理念、制度与政策
理念是价值的表征,不管何种价值总要表现为这样或那样的理念。反之亦然,这样或那样的理念总是代表着某种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升华版、表征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通俗化、简约化的重要途径。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来,理论界、学术界和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大力探讨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并且提出了多种表述方案;一些行业、部门也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了各自领域的核心价值观,如军队系统明确提出了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一些地方、城市也提炼出符合当地文化特点的城市精神,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如北京市把“北京精神”表述为“爱国、创新、包容、厚德”。诸如此类的探索,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无裨益,但也仅仅只是一个开始。理念如果不能够现实化、具体化、操作化,就很容易变成空洞的口号并流于形式主义。
制度和政策是价值维系和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在理念明晰以后,把理念落实为制度和政策,才能让价值体系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但社会所倡导的核心价值理念并非天然地与该社会的制度和政策之间完全相符。这是因为核心价值理念所调整的是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关系,因此,它虽然源于实践,但又具有超越性,而且主要表现为对现实利益的超越性。正是这种超越性,才使其具有引领性,它才能成为社会之精神旗帜。制度和政策所调整的更多的是现实世界中的利益关系,主要表现为现实性。在价值理念与制度和政策的关系上,存在两种情况:如果核心价值理念与制度和政策中渗透的价值相一致,核心价值理念就会得到强化;而如果核心价值理念与制度和政策中体现的价值相悖,不但核心价值无法在一个社会中真正生根,而且会强化社会中的价值冲突,最终造成价值紊乱和价值虚无主义盛行。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落地生根,根本出路还在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和发展,社会公共政策的调整和完善。
二、空间、时间与人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不同的现实维度,主要包括空间之维、时间之维和人间之维。所谓空间之维,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在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进行。所以,这个核心价值体系应该是民族的,它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符合民族心理、反映民族特性,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所谓时间之维,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一个历史过程,要有“大历史”的眼光,着眼长远,久久为功。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不宜追求“中国速度”,而应追求“中国气度”,即要有一定的超越性,超越一时思潮之纷争,超越一时领导之偏好,超越一时政绩之考量,研究立足长远的路线图比制定“工程进度式”时间表更重要,唯有如此,才能恒久。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还要善待传统,尊重历史,不能把历史当作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断章取义、任意裁剪甚至有意歪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汲取到历史宝贵的经验教训。
所谓人间之维,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一个化性起伪、惩恶扬善、求同存异的“化人”过程。人性有善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既要扬善,弘扬人的高贵,承认人性“天使”的一面;又要惩恶,遏制人的丑恶,承认人性“魔鬼”的一面。正如古人所讲:“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仅仅从扬善的角度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容易走向理想主义或形式主义的死胡同,还必须从惩恶的角度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毕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不仅意味着“善”政,也意味着“法”治。人群亦有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既要尊重不同人群、不同文化的特点,体现价值的多样性、特殊性,又要承认不同人群的相通相似,不同文化的交集共融,体现价值的共有性、一般性。
三、精英、典型与大众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赖于精英带头,典型示范和大众参与。精英是一个社会价值取向的风向标。古人云: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在民主日昌、民智渐开、信息益畅的今天,社会精英可能无法发挥“草上之风”的强效,但也至为关键。如果一个社会的权力精英能够做到为政以德,“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那么勤政、廉洁、奉公、服务就会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精英能够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么诚信、责任的价值就会与利益、利润的价值并驾齐驱;如果一个社会的知识精英能够奉行“自由之精神、独立之思想”、“只向真理低头”,那么批判意识、创新精神就会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从这个意义上讲,有什么样的精英阶层,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说一千,道一万,精英是关键,规范精英比教育大众更重要,如果精英不带头作表率,那么建设社会主义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会成为纸上谈兵、望梅止渴。
毫无疑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离不开典型的选树和宣传。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宣传,有两个问题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典型人物的“非典型意义”问题。许多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常让人感动、震撼,他们在艰苦环境中抗争,即使自己和家人遭遇贫困和病痛的折磨,依然坚持用道德良心助人为乐、笑对生活。诚然,作为个体,其先进事迹彰显了人性的光辉、善良的力量和典型的意义,但从国家和社会层面来看,却可能反映了某种价值的缺失,某地政府的失职,社会公益的弱小和社会建设的薄弱等远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非典型意义”。二是典型人物的“非典型生活”问题。许多典型人物经过媒体宣传报道,成了社会公众人物,回应各类求助、应对各式媒体、参加各级颁奖、行走各地宣讲成了他们生活的主旋律,过上了一种“非典型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既要宣传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又要不偏不倚,恰到好处。
大众是一个社会价值取向的基准线。如果一个社会的价值体系建设偏离了大众的常识,那也意味着脱离了火热的生活和基层的实际。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须臾离不开大众的参与。只有贴近普罗大众的文化心理和生活常识,抛弃高、大、全的宏大叙事,抛弃理想主义乌托邦,抛弃功利主义的拍脑袋、瞎折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才有长久的生命力;只有树立与民众共建共享的心态,改变灌输教育的思维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才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共识、分歧与对立
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本质是价值共识建设,核心要处理好三大问题:一是要处理好“古今中外马”的问题。所谓“古今”就是如何处理传统性与现代性的问题,所谓“中外”就是处理民族性和世界性的问题,所谓“马”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问题。二是要处理好“左中右”的问题。所谓“左中右”实质上就是价值排序问题,有的人认为自由优先,有的人认为秩序优先,有的人认为公平优先,有的人认为权利优先,诸如此类。“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这符合人的认知规律,也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价值分歧反映了多样化的价值诉求,是社会活力和进步的表现。对上述两类问题处理的关键是以共识战略代替整齐划一战略,以平等对话思维代替单向灌输思维,以团结和谐方式代替针锋相对方式。三是要处理好价值对立的问题。所谓价值对立,就是恐怖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原教旨主义、分裂主义等极端价值观与共识价值观的冲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中真正要反对、要斗争的应该是极端价值观,因为它们本身就缺乏包容性和人道性,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原则,难以与其他价值体系和价值理念和谐共处,形成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西方鼓吹“普世价值”别有深意,但不宜将其纳入价值对立的范畴,而应该纳入话语体系和价值实现途径竞争的范畴,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价值理念,都是些大词、好词,问题关键在于通过什么途径去实现,通过什么标准去评判,在价值实现途径和评判标准上存在差异和竞争,恰恰是人类文明多彩和魅力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中,针对不同的价值体系,采取费孝通所提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乃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