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某高校20岁大二学生宣布与19岁大一女友“结婚”,并承诺3年内有房有车。年轻人彼此相爱,情投意合,继而用婚姻为爱情许下誓言,这种两情相悦的爱情之花,本是人生的莫大幸福。但这对新人有独特的双重身份:除了“准新郎”、“准新娘”的甜蜜称号,他们还有一个身份——学生。
2005年,教育部颁布了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一直施行的大学生“禁婚令”。旧版《规定》明文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大学生婚恋曾作为继考试作弊、学校自主处分权之后的又一大高校管理难题,在校生结婚曾一度视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岁月如梭,大学生的婚恋观随时代而变迁,高校管理规定也因时而变。
制度的解放:从婚姻包办到自由恋爱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我国封建社会婚姻的“金科玉律”,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也将女子拒于学校门外,对那时的学子而言,自由恋爱是一种妄想。他们只有一个目标,即一心求学,获取功名,出人头地。
民国时期掀起了青年婚姻变革,学生成为了变革的主体。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王印焕副教授认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恋爱和婚姻就成为了杂志谈论的主题,包括“爱的专号”、“青年与恋爱专号”等专版文章陆续推出。当时总的舆论导向是鼓励“青年人应摒弃传统婚姻缔结模式,而追求建立在恋爱基础上的自主婚姻”。
观念更新催生了校园恋爱。1923年出版的《妇女杂志》的作者周宝韩有言:“最好是至早也要在进了大学以后才与人家发生恋爱。”可见,此时的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谈恋爱,大学生婚恋观出现了新的突破。
虽然婚姻自由的观念已被学生熟知,但学生是否可以恋爱结婚呢?王印焕表示:“对于恋爱与学业的关系,多数论者持否定的意见。”在引领思想解放的舆论热潮中,当时的舆论并不赞同中学生结婚。在1930年的《学生杂志》中,一篇文章谈到:“一个人当年轻的时候固然需要去结婚,但也不是可以随便去结婚的:首须具备结婚的资格;要达适婚的年龄,要有丰富的学识,更需有独立的经济能力。”王印焕指出,关于求学阶段的学生应否恋爱与结婚的评议,对于当时大多数青年具有普遍意义。文化人士将年龄一项列入成婚必备条件,教育部门出台限制学生结婚的规定,青年男女也开始自觉抵制走上社会之前的完婚。
新文化运动是学生婚恋观的新起点。王印焕副教授表示:“这种婚姻问题上的舆论导向,尤其是恋爱自由与婚姻自择的观念,不可能不在青年男女中留下深刻印象。自民初开始的自由恋爱的舆论宣传,鼓动了一代青年在婚姻问题上的躁动不安。”
观念的变迁:从保守恋爱到理性恋爱
虽然学生的婚恋观在新文化运动中得到解放,但由于受到限制结婚的规定和传统舆论环境的束缚,学生恋爱仍被视作不合时宜,在校生结婚更是被禁止。上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初步影响了大学生的婚恋观。80年代,大学生开始在大学期间谈恋爱,调查显示,有32.8%的在校生反对在校期间谈恋爱,但主张顺其自然的有51.9%。90年代的大学生的婚恋观有了较大变化,大学生追求理想爱情成为潮流。相关调查显示,这时期的大学生中,有52.6%的男生和47.5%的女生主动向异性提出建立恋爱关系。对于“你对大学期间的恋爱持什么态度”的提问,有77.53%的学生认为应当顺其自然。
尽管学生对于婚恋观的态度更加宽容与多元,但并不意味着有更多学生选择在校结婚。云南大学马列部教师马南丽对云南省部分高校的大学生做了一项调查,调查显示,有79.38%的学生表示知道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不反对在校大学生结婚。但是,有68.47%的大多数学生表示不会选择在大学期间结婚。
教育的警钟:从提供课程到注重效果
随着新规的施行,大学生结婚现象日渐增多,还是引起人们的担忧。前海南大学校长谭世贵表示:“新规尊重学生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更多地引导学生逐渐学会自我约束,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相对于旧规定是一种进步。但是,我和一些教师、家长担心,学校对学生在两性关系方面不加以明确的限制和约束,有可能导致同居增多,不利于校园环境。”
与此同时,有学者研究认为,社会环境变化是导致学生思想观念变化的直接推手。经济条件的改善使学生不再仅满足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是开始关注精神层面的享受,因此除学习外,恋爱作为一种精神寄托或婚姻的前奏,越来越受到同学们的追捧。
能否正确看待隐藏在新规之下的潜在问题,成为大学生建立正确婚恋观的关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夏学銮表示:“大学生结婚将主要面临3个问题,一是学业没完成,二是面临找工作的压力,三是经济上没有独立。因此,大学生怎样珍惜这个人生权利,确实有值得深思的地方。”
学生健康的婚恋观离不开教育正确引导。在教育部制定政策的同时,我国高校在大学生婚恋观方面的教育情况怎样呢?马南丽的调查结果显示,影响大学生婚恋观的主要因素依次为:父母占28.22%,朋友占22.87%,而教师仅占2.87%。马南丽表示:“在婚恋观方面,当代大学生没有受到系统的教育,他们相关知识的获得很大程度上靠的是无师自通。”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起就在高校安排了婚恋观教育的内容,但从调查结果来看,教育作用甚微。马南丽指出:“由于课程课时少,不能满足大学生接受婚恋观教育的需求。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和变化,人们观念变化也是多样的,因此高校有必要加强对大学生婚恋观的教育和引导,增加对大学生进行恋爱道德和恋爱责任的教育,利用专题讲座、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等方式开展教育。”
各时期大学生的婚恋观,不仅折射出各个时代婚姻价值取向的基本特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着高等教育的部分问题。从学校、家长到社会,都应通过正确引导,使当代大学生拥有积极健康的婚恋态度。虽然新规赋予了更多自主权,大学生仍需为人生负责,谨慎对待校园婚恋。
(编辑:黄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