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本科生院日前下发的《2013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学籍处理标准及要求》,让不少学生寝食难安。文件除了照例重申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外,还对368名在校生提出成绩警告。其中,对260人降级修读,对97名学生做出退学决定,理由是“警告甚至多次警告,成绩依然很差”。
在山东大学这近百名被劝退的“学差生”当中,除少部分是因为生病、出国等原因造成学业中断外,绝大多数学生都是因为迷恋游戏或者厌学所致,学校已经对其进行了多次警告,可这些学生仍频频挂科,无法按期完成学业。对于此类玩物丧志、不思悔改的大学生,大学痛下杀手,对其进行劝退,我们举双手赞成。大学绝不是“混场”,我们的高校早就应该像国外高校那样,全面实行“严出”政策,让“打酱油”者失去生存的空间。
然而,在支持国内大学对“学差生”进行劝退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大学的校长、老师们能先扪心三问:
一问:“我们尽职了吗?”虽然多数大学生都年满18周岁,是成年人了,理论上讲应该能管好自己。但现在的事实却是,许多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从小被父母百般宠爱,加之又是在应试教育模式下成长起来的,一直在老师、家长的督促之下学习,这些孩子一旦进入大学,获得“自由”后,出现无所适从的状况也就再正常不过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大学尽到了引导、管理的职责吗?如果大学平时管理松松垮垮,老师与学生之间缺少沟通,甚至形同路人,听任学生丢弃学业,放纵自己,到头来却把责任全部推到学生头上,让学生独自承担“成绩差”的苦果,这公平吗?
二问:“‘学差生’还有救吗?”站在大学的角度讲,学生成绩太差,无法完成学业,当然得劝退。可站在学生及其家庭的角度讲,这些孩子一旦被劝学回家,打击无疑是巨大的,有时甚至是毁灭性的。毕竟,学生要想考进大学,家长要想把孩子培养进大学,都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我们认为,只要拟被劝退的“学差生”有悔改表现,愿意重新尝试一次,那大学就应该给他这个机会,并尽力去帮助他。大学是教育人的地方,有学生迷途知返,大学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他呢?
三问:“教育失败的经验吸取了吗?”一个“学差生”被劝退回家,这是学生本人成长历程中的一次重大失败,但又何尝不是大学教育的一次失败?道理很简单,既然“学差生”当初能考进大学,那就说明他的基础还是可以的,之所以落到被劝退的下场,大学肯定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或者说有遗憾,那么错失是什么呢?即便大学没有过失,那也有责任对被劝退的大学生进行“解剖”,找出他身上的“病因”,用来警示后来者。
如果大学在经过上述三问之后,自觉问心无愧,自觉已经尽力,自觉教训深刻,那么就请劝退那些“学差生”吧!否则,且慎重!
编辑:黄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