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明:田聪明同志与广播电视二三事

发布时间:2018-10-17浏览次数:3186文章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广播学院提出向“211工程”迈进,首先面临的是提高办学层次的问题。即由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晋升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当时有一个难点问题亟待解决,即每次填写有关申报表格时,其中有关“省部级科研立项”多少,资助若干?获“省部级奖励”若干,几乎全是空白。当时,国家教委有部级科研立项和奖励,但由于我校不是教委直属高校,所以很难获得。北京市也有相应的科研立项和奖励,但我校又不是市属高校,也难以争取到。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广电学术论著评选,我校虽屡屡获奖,但国家教委规定学术社团的评奖,不准填入上述表格。与此同时广电部又未设立部级高校科研立项和评奖,1990年以来,我校虽多次获得国家社科立项,但数量少含金量不足。在此情况下,我校在填写国家教委有关表格时,省部级科研立项和奖励,往往难以下笔。不了解内情的还以为我校科研水平低、成果少,难以获得省部级的立项和奖励。我作为分管教研的校领导对此也焦虑万分,除积极鼓励我校教师申报科研立项外,总想找个突破口,为争取广电部设立部级科研立项和奖励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

1996年初,我作为新闻学学科评审组的成员参加了当年全国社科项目评审会议。经评审,广院当年在新闻学学科方面一举获得三个立项,资助金额达到7.3万元,是1990年首次获准立项以来最多的一次,而此前四年的三个立项只有5.37万元。这标志着我校的科研水平和竞争力有了新的提高。散会返校后,我即向学校主要领导通报了上述情况,同时奋笔疾书,起草了《关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工作暨项目评审会议情况汇报——兼谈我部设立高校科研立项和奖励的建议》,报送广电部教育司并转田聪明同志。我在报告中除了汇报当年有关评审情况和广院获得多个立项情况外,并就设立部级科研立项和奖励提出了三条具体建议。企盼以此为契机,使愿望变成现实。过了不久,教育司领导高兴地告知我,你的报告田部长已批示了。我急忙拿过来看,上面写着:“过几天开会议一下,教育司正在准备办法,可参考赵院长的意见。”我立即复印一份带回学校。

随后,我多次参加了教育司召开的有关会议,就设立部级科研立项和奖励商讨有关原则和实施办法。在6月份召开的广电部部属高校工作会议上又作了进一步的讨论,并将有关内容写入部属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九五规划要点之中。经评审后,当年广播学院即获得广电部人文社科科研立项24个,资助65万元,同时广电部又资助在教委立项的15个科研项目33.8万元。加上其他方面的科研经费,使广播学院1996年的全年科研经费突破100万元,达到134.7万元,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关于部级科研奖励,第二年也成为现实。首届(1996年度)部级高校文科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于19979月顺利进行。经评审,我院获著作类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1个;论文一等奖3个、二等奖1个。同时,还根据我的建议,将八五期间广播学院在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主办的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著作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也确认为具有首届部级高校文科科研优秀成果奖同等级的资格。这样,在我校的获奖名单上又增加了一等奖3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3个。两者总计使我院一举获得广电部部级奖24个,为后来填报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增办硕士点有关表格和向“211工程迈进提供了有力的数据。

6月份,田聪明主持召开的部属高校工作会议上,我又就广院图书馆资料经费奇缺的严峻情况作了发言,由于其他高校也面临类似问题,我的发言,引起共鸣。大家都迫切期望能从教育基金中给予每个学校足额的补助,以缓解图书经费紧张状况。会上,我建议从教育补助金中拨款100万元,四所学校参考国家拨款和在校生人数分配,大致比例为广播学院50万元,电影学院25万元,浙广15万元,山西干部学院10万元。我的建议大家均表同意,经田聪明批准后如数拨款。

总之,在田聪明作为广电部副部长分管部属高校工作期间,广播学院的发展有了充足的经费保障,迈上了新的台阶,确定了五个部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提交了新闻学、广电艺术学两个博士点的申请报告,为向“211工程”高校迈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

90年代,田聪明作为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还分管广电部办公厅的工作。当时我除担任广院副院长外,还在此前参与组建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广电史研究委员会的工作,并担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会长职务。广电史研委会从1987年组建起,每隔两三年召开一次全国性的中国广播电视史志研讨会。在1997年初筹备第四次研讨会前夕,国务院办公厅于199611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我向时任广电部办公厅副主任的郭炎生同志谈到上述情况,并建议部办公厅转发国办通知,同时要求各省级广电厅(局)及部属有关部门切实遵照执行,按照当地党政领导机关的部署,按期保质完成各地广电志的编纂、出版工作。郭炎生将我的请求向田聪明汇报后,他找我俩口头汇报有关情况并于19971月批准下发有关文件([97]广办发办字9号),同时要求各省级广电厅(局)汇报广电志编纂进展情况,为召开第四次研讨会做准备。

经与有关地方广电厅(局)研究后,决定第四次中国广电史志研讨会于当年7月在安徽省黄山市举行。我向田聪明报告了上述安排,并请他届时与会讲话,对从事广电史志工作的同志给予鼓励和支持。他均一一应允。

当年79日,田聪明到安徽调研,在为即将召开的全国广电厅局长座谈会做准备之余,专程到研讨会看望与会的20多个省级广电厅(局)及部属有关单位的编史修志同志。他在听取了几位代表发言后,在发表的讲话中强调一定要搞好编修广电志的工作,提出通过这次研讨会认真总结编修广电志的经验,形成一个指导性的纪要由部办公厅发下去,推动广电系统的编史修志工作。最后,建议在本世纪末对已出版的广电志作一次评比,表彰优秀的志书,激励做好编史修志工作。

在我10多年参与主持的多次全国性广电史志研讨会中,有一位部领导亲临讲话,并以办公厅名义发出研讨会议纪要([97]广办发办字94号),仅此一次。田聪明对广电史志工作的关怀,还不仅于此。此次会后,我经与中国广电学会领导商议,决定将广电志书的评奖从1998年的第三届评选开始纳入1998年中广学会举办的全国广电学术著作评选之中。中广学会的学术著作评选只有颁发证书荣誉表彰,并无奖金。我向田聪明汇报了从事广电志编修工作的大都是老同志,生活清贫、工作辛苦,建议发一些奖金,以资鼓励。1998518日,田聪明在广电史研会《关于地方广电志书评奖事宜的请示》上批示:“我们这样一个大国的广播电视史志工作确需加以收集、整理,并成书成册。为了促进这一工作的进展,我去年建议本世纪末进行总结评比。”同时从他分管的经费中拨出两万三千元用于奖励、评审的费用。1998年第三届广电学术著作评选中,《云南省志·广播电视志》和《湖南省志·广播电视志》获一等奖,其余《吉林省志·新闻事业志·广播电视》等八部省、市广电志分获二、三等奖。在田聪明和支持和关怀下,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精神、物质双丰收。此后,各届评选中均有广电志书获奖,兹不赘述。此后,1999年,田聪明对广电史研委会主持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少数民族广播电视史》一书,也批示给予资助出版。